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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鼓励(强制)。虽然现在我们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子22岁,女子20岁,但30岁左右成婚的比比皆是。即便不结婚也不会犯法,就是家长亲戚会每天唠叨,如果你能忍住,他们也没啥办法(手动狗头)。
但古代社会可不是这样。政府设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不仅要比现在早,而且还规定了最晚结婚年龄,如果超出法定年限还没有结婚,对不起,父母将会受到处罚。
比如春秋时期的越王勾践就规定“女子十七岁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汉高祖规定,如果女子十五岁还不出嫁,就要交五倍的人头税(为了免税也得把女儿嫁出去啊)。
西晋时甚至连婚配都被政府包办了“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如果女孩子十七岁还不嫁人,政府就会帮你找老公。至于找到什么样的,就听天由命吧。
封建政府为何如此热心老百姓的婚姻大事呢?
因为古代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灾害、战乱频发,人们的平均寿命只有30岁左右。而人口不仅是社会劳动力,还是收税来源。为了扩大人口、鼓励生育、扩大税源,所以封建政府才会这样做。
到了唐朝中后期,女子的成婚年龄被放低至13岁。这个先例一开,就被后代所沿用,所以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结婚并不奇怪。
2、还有个比较邪恶的原因——冲喜。
冲喜是一种封建迷信。如果家中有久病不愈的病人,人们往往会让这个病人娶个妻妾,或者让自己的儿女成家,以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
当然这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办喜事(入洞房)的时候,病人的身心会得到放松,没准这病就好了。
而被用来冲喜的人,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可能刚到十岁就被人拉走了),而且娶过门的后地位也是很低的,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这种习俗不仅在我国流行,我在看韩国历史剧的时候也看到过这种现象。那些高官子弟为了让自己的父母病情痊愈,就从民间挑选十几岁的女孩子送入家中。
这冲喜可真是封建糟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