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的基本形态可分为以下七种: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和文学文化学。

文学理论分为这些形态的依据是:文学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活动,是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活动。从文学创作到文学作品产生再到文学接受,这是一个活动过程。

按马克思的理论,文学创作是一种“艺术生产”。这样,实际上同一个文学活动,在意向上可以理解为个过程:文学创作——文学作品——文学接受,文学生产——作品价值——文学消费,这就是说,文学理论只有一个认识客体——文学活动,但同一客体可以成为多种视角所观照的多种对象,形成不同的研究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