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

旗上的五颗

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

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四颗小

各有一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

1990年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

》。

该法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旗的诞生

1949年

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

图案初选委员会,并于当年

等报纸发

稿

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将收到的3012幅图案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

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主席召开国旗、

、国歌、

、国都协商

关于国旗的问题,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

现在要

,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全体代表通过决议,选定了由

设计的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决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更换国旗

竖立在

曾更换过一次。

第一根国旗

是1949年

升旗时用的那根旗杆,高22米。

1991年5月1日重新修建了国旗旗杆,高度达32.6米。

更换旗杆基于两种考虑,一是已站立了42年的国旗旗杆确实有些老化;二是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大雄伟的

、历史博物馆和

修建起来了,旗杆的高度已明显显低,与之不相衬。

改建后的国旗杆基座颇有讲究,共分为三层:内层四周是高80厘米的

栏杆,东西两边各有2米宽的出入通道;第二层是环绕基座的2米多宽的

带,象征“人民江山万代红”;第三层是5米宽的

,四季常青,象征社会主义祖国

国旗基座四周是用56个黄色铜墩连成的

,象征

心连心,团结在国旗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