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食品属三无产品)

四川一位猪肉摊老板,平时会在网上推销自制腊肉、香肠。今年春节前夕,一位山西网友看到他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2000元的香肠。事后,猪肉摊老板谌光辉被网友起诉,原因是其香肠属于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并提出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猪肉摊老板网售自制香肠被指“三无”,遭起诉十倍索赔 买家否认是“职业打假人”)。

谌光辉的经历经红星新闻独家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网友热议,一些销售类似地方特色产品的商家也表示曾遭遇类似起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继峰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谌光辉销售的这类香肠属于家庭手工制作,系裸装产品,本身也就是一种三无产品,但它不一定违法。

↑谌光辉自己熏制的腊肉、香肠等。

『事件回放』

猪肉摊老板网售自制香肠

遭买家起诉10倍索赔

谌光辉今年35岁,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经营一家猪肉摊,平时除了卖肉,也会自己熏制香肠、腊肉售卖。今年春节前夕,一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看到他拍摄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

↑谌光辉说,如果顾客要求快递,为方便运输,自己会用袋子装好然后抽真空再给客户快递。

几天后,收到香肠的“小王子”微信联系谌光辉,称每包香肠都没有标签,并提醒他:“你违法了,老板。”谌光辉告诉“小王子”可以退货,但需要自己付邮费。不过,“小王子”向谌光辉提出10倍索赔,谌光辉没有答应。

之后,谌光辉收到来自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他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小王子”起诉。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小王子”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2021年1月5日,他通过微信平台在四川岳池丘山光辉腌腊制品经营部购买了2000元的腊肠。1月10日收到货后,发现该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该食品为4根一袋,全都真空包装,属于预包装食品。该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一赔十。

收到法院传票后,谌光辉曾多次电话联系“小王子”希望“私了”,但“小王子”坚持至少要赔偿1.5万元才会撤诉,这让谌光辉无法接受。

谌光辉说:“(‘小王子’)他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找我赔偿。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买的东西不满意,首先想到的是找商家退货,但‘小王子’收到货后,马上就提出10倍赔偿,而且他当时也没有食用香肠,没给他造成任何损失。”

此前,“小王子”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笔2000元的交易就是他的一次正常购物。自己当时是在网上看到谌光辉的联系方式,然后找对方购买腊香肠。收到货后,发现其中一包真空包装的腊香肠漏气了,之后又发现包装没有标签、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自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提出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