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A档院校(全国前十)。

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近年来,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现了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0%,博士、硕士占70%,“双师型”教师占80%。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支,建设21个大师工作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国家教学名师、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50余人。校企合作建设200个校内实训室、401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122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测量、土木、路桥、机电、机器人、大数据、跨境电商等61个专业及方向。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骨干专业10个,省级示范、综台改革试点等重点专业13个。拥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学校注重招生就业工作,积极拓展生源渠道,建设优质生源基地,生源质量逐年提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校多次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管理50强”等荣誉称号。

各专业招生对象不限科类。学制分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专业大类培养及分流办法。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按大类招生,前3学期按水利大类培养,后3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3学期期末考试后实施分流。分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分流专业人数。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以“志愿 成绩”方式实施分流。

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在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五个专业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

通过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师傅双导师教学、学生学徒双身份学习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通过校内课程学习、企业岗位实践,加强学生(学徒)技术技能和岗位能力培养,培养企业有需求、就业有保障、学生有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的精神,经上级批准、备案,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见《2020年高职扩招单招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年。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