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中国网投诉平台(tousu.china.com.cn)发布了关于宜信普惠的投诉,内容如下:

本人于2018年11月2号申请一笔贷款,实际到账金额却是35000元,合同写的是49233.38元,咨询服务费、担保费共14233.55元,分24期,每月共还款2294.66元,总共还款55071.84。这就是赤裸裸的砍头息、高利贷、套路贷!

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的 141号文

第一条 (二)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第四条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而宜信普惠所收取担保金,提供第三方担保,被保人/受益人是出借人,这违反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所以本人恳请监管严查,为本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