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一词,最初指主管音乐的官府。以“乐府”为名称的音乐机构,约始于秦代。汉承秦制,也设有专门的乐府机构,汉惠帝之时便有“乐府令”之职。至武帝时,乐府机构的规模和职能都被大大地扩大了,其具体任务包括制定乐谱,搜集民歌及制作歌辞等。其后,纳入乐府之歌亦称“乐府”。(最早纳入乐府的是贵族庙堂诗歌,而《房中祠乐》可视为汉乐府之祖)

今传之两汉乐府民歌,多为东汉时期之作品,基本上被收入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郭氏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十二类,即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新乐府辞。两汉乐府诗主要保存在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和歌辞和杂歌谣辞中,而以相和歌辞数量最多。

汉乐府分为:

1、郊庙歌辞:主要是贵族文人为祭祀而作的乐歌,华丽典雅,没有什么思想内容。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楚音)、《郊祀歌》十九章等。音乐主要采用秦国音乐和楚国音乐。

2、鼓吹曲辞:又叫短箫铙歌,是汉初从北方民族传入的北狄乐。歌辞是后来补写的,内容庞杂。主要是汉族民间创作。(《汉铙歌十八曲》是汉乐府的郊祀歌。为北狄西域之新声。十分复杂,诗意难晓,字句舛讹,风格多样。《汉铙歌十八曲》作为一个整体收集在宋郭茂倩的《乐府诗集》的《鼓吹曲辞》里。)

3、相和歌辞:音乐是各地采来的俗乐,歌辞也多是“街陌谣讴”。其中有许多优秀作品,是汉乐府中的精华。

4、杂曲歌辞:其中乐调多不知所起。因无可归类,就自成一类。里面有一部分优秀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