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论是各地省考还是国考,均会要求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和博士经招录机关同意,可放宽到40岁),那么,公务员招录考试为何会限制35岁以下报考呢?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01

高龄人员的可塑性相对不强

相比较应届毕业生或者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35以上的考生在身体素质上的优势并不明显,特别是一些基层岗位,条件艰苦,高龄考生的岗位匹配度相对较低。

古语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高龄考生已从过往的社会经验中形成自己的工作方式、性格特征,不利于单位的后续培养,更有甚者可能难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而且随着当前社会的迅速发展,信息化进程加速,公职人员需要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学习能力,而年轻人接纳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且视野开阔,更能适应各项工作需求。

02

控制考务成本的需要

在历年公务员考试中,录取比例随着考生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也就是说高龄考生的思维敏捷度、记忆能力、反应能力大多已比不上低龄考生,考试能力并不占优势。

如果开放35岁以上的考生报考,以当前公务员考试的热度,特别是一些公务员待遇较好(比如深圳)或就业机会较单一(比如鹤岗)的地区,很有可能造成全民公考的现象,从而造成考务成本和社会成本的不必要上升。